2005年8月1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动物已保责任险 宠物惹祸保险赔 
徐科文 李帆

  如果家中的狗在外面闯了祸,而你又给投保了的话,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承担——日前,人保财险在宁波推出了动物饲养责任保险,据悉,这是首次将宠物责任纳入保险范围——当宠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,保险公司将替宠物饲养者或管理者进行赔偿。
  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127条明确规定: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针对这一情况,人保财险推出了动物饲养责任保险,对被保险人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,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。
  据介绍,“动物饲养责任保险”适用范围比较广,除了城里的宠物,农村饲养的牲畜以及动物园的动物都可以是投保对象。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有关人士提醒,投保的狗必须有准养证,否则保险公司将不受理。